全球速递!不服国家赔偿决定申诉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2-11 19:54:15
来源:法师兄
【资料图】
1、不服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3、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但重新申诉的期限为两年,在提交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件,写明申诉要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受理,所以要在对赔偿决定不服的第一时间进行申请抗诉,这是有一定的规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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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
复议机关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